關于發布2021年新興產業扶持計劃(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人工智能、物聯網)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政策》(深府規〔2018〕22號),我局決定組織實施2021年新興產業扶持計劃(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人工智能、物聯網),具體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
(一)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
支持申報單位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以創新集聚優勢資源和提升產業層級為戰略任務,以重點領域服務和模式創新、重大戰略布局、規模化示范應用推廣、關鍵技術提升為目標,實施對經濟或社會經濟效益顯著、產業發展起到支撐引領作用的項目。重點支持服務于本地龍頭企業的產業鏈關鍵核心企業。
1.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圍繞機器人、高檔數控機床、激光加工裝備、半導體及顯示面板制造專用設備、智能物流裝備、電池制造專用設備、高端能源裝備和軌道交通裝備等領域,重點突破關鍵技術,提升核心部件、關鍵工藝的研發和系統集成水平,形成一批核心技術和高端產品,強化產業化和應用能力。
海洋工程裝備領域,圍繞海洋深海油氣資源開發裝備,海洋礦產資源、天然氣水合物等開采裝備,載人/無人潛水器等探測設備等領域,重點突破關鍵技術、提升核心部件、關鍵工業的研發和系統集成水平,形成一批核心技術和高端產品,強化產業化和應用能力。
航空裝備與衛星應用領域,圍繞無人機、航空電子元器件、微小衛星、通信衛星、衛星導航等航空航天裝備和產品等領域,重點突破關鍵技術,提升核心部件、關鍵工藝的研發和系統集成水平,形成一批核心技術和高端產品,強化產業化和應用能力。
2.生物醫藥產業:圍繞生物醫藥、醫療器械、細胞治療、基因檢測等領域,重點突破關鍵技術,提升核心部件、關鍵工藝的研發和系統集成水平,形成一批核心技術和高端產品,強化產業化和應用能力。
3.新材料產業:重點支持在電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醫用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領域內的新產品、新技術的應用示范驗證,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的核心技術和高端產品,強化產業化和應用能力。
4.人工智能領域:圍繞智能傳感器、智能服務機器人、智能醫療輔助系統等領域,重點突破計算機視覺、語音識別、自然語言處理、自動駕駛、跨媒體感知、智能交通系統、自主無人系統等關鍵技術,提升核心部件、產品的研發和系統集成水平,形成一批核心技術和高端產品,強化產業化和應用能力。
5.物聯網領域:重點支持在車聯網、智能家居、智慧物流、智慧城市等領域,重點突破智能傳感器、高精度定位導航系統、低功耗廣域網、操作系統等關鍵技術,提升核心部件、關鍵工藝的研發和系統集成水平,形成一批核心技術和高端產品,強化產業化和應用能力。
(二)產業服務體系項目。
公共服務:重點支持在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人工智能、物聯網產業一個或多個產業領域開展的以促進產業發展為目的的,公共性產業服務工作。包括:公共研究服務、創新創業服務、產業化服務、成果轉化服務、技術交流服務、資源數據共享服務、產品推廣服務、決策咨詢服務、統計分析、人才培養、投融資服務、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標準制定、行業交流等服務等。
市場拓展:支持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人工智能、物聯網產業領域,在深圳舉辦的高端會議和論壇等。
(三)市場準入扶持計劃項目。
市場準入:支持申報單位在高端裝備制造-航空裝備與衛星應用領域、高端裝備制造-海洋工程裝備領域、生物醫藥等領域,為開拓國內外市場,保障其技術、產品及服務符合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上市要求,獲得各類市場準入注冊、認證和許可的項目。
(四)國家/省配套項目。
配套支持我市相關單位牽頭的國家工信部智能制造、先進制造業集群項目。

二、支持數量及資助方式
(一)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受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二)資助方式:
1.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
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物聯網產業領域采取事后資助,按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費用的2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項目總投資由建設投資、研發費用和流動資金構成。
新材料產業領域采取事后資助,主要支持新產品、新技術在應用示范驗證過程中產生的相關測試、驗證費用,按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費用的30%給予資助,單個新材料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同一單位總額不超過500萬元,不超過3種新材料)。項目總投資包括研發費用中的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含用戶端導入驗證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研發人員費、間接費用及委托開發費用等。
2.產業服務體系項目。
公共服務:事后資助,按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費用的5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實際投入額包括設備及工器具(包括軟、硬件)的購置、改造和租賃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費、專家咨詢費、市場網絡建設費、推廣活動組織費等。
市場拓展:事后資助,對以市政府名義在深圳主辦的會議或論壇,按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確認費用給予全額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以社會機構(不包括會展類企業)名義主辦的會議或論壇,按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費用的5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每年每個領域不超過一個。
3.市場準入項目。
事后資助,獲得國際、國內權威認證的,單個項目資助金額分別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按照不超過核定的項目費用實際發生額50%予以資助,并受年度資助總額控制。單個企業年度資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4.國家/省配套項目。
事后資助,按照項目中我市相關單位國家、省資助資金實際到賬金額最高1:1予以配套,單個項目配套資金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且配套資金與國家、省資助金額總和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
三、具體要求
詳見扶持計劃申請指南(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021年新興產業扶持計劃(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材料、人工智能、物聯網)申報指南
信息來源: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7日
附件可聯系客服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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