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文化產業項目研發投入資助操作規程
(一)政策依據
《寶安區關于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實施辦法》第二條“支持原創研發投入”:
對原創的動漫、舞臺演出劇、文化遺產開發、文化軟件、高端文化設備、高端印刷、新媒體和文化信息服務等文化產業項目,給予項目研發投入的50%不超過100萬元的政府資助。
(二)資助條件
1.基本條件:在我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從事文化產業開發、生產經營和中介活動的單位。
2.申請資助的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內容屬于動漫、舞臺演出劇(包括歌劇、舞劇、話劇、音樂劇等)、文化遺產開發、文化軟件、高端文化設備、高端印刷、新媒體和文化信息服務等文化產業重點領域;
(2)項目自主創新,且擁有原創知識產權;
(3)項目已于當年度或上年度在我區完成。
(三)政府資助標準和范圍
1.政府資助標準:每個項目給予項目實際研發創作投入的5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政府資助。同一單位在同一年度資助項目不超過1個。
2.政府資助范圍:申請單位實施項目研發用于購買儀器設備與技術費用、研發人員費用、申請認定知識產權和標準化認證費用。
(四)申請材料
1.《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項目資助申請書》原件;
2.項目的原創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專利證書、獲獎證書等);
3.原創動漫產品、舞臺演出劇的播出、發行、商業演出的相關許可證、合同等證明文件;
4.已按時提交年度報告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
6.稅務部門開具的上年度及申請日近三個月的納稅證明;
7.費用開支匯總表及相關發票、付款憑證、合同等復印件。
以上材料用標準A4紙雙面打印并按順序裝訂成冊,要有目錄和頁碼,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相關證件驗原件存復印件。
(五)審批程序
略。

| 上一條:關于開展2020年寶安區文化產業發展資金原創文化產業項目研發投入資助申報工作通知 | 下一條:龍華區2019年度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名單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