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2021年技術攻關面上項目申請指南
一、申請內容
技術攻關面上項目聚焦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領域,著力突破產業發展共性關鍵核心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和顛覆性技術,對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重點領域和優先主題的技術攻關予以資助,以增強我市高新技術產業核心競爭力,提升產業整體自主創新能力。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經濟特區科技創新促進條例》,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5號;
(二)《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發〔2016〕7號;
(三)《深圳市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號;
(四)《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科技創新規〔2019〕1號;
(五)《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管理辦法》,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局,深科技創新規〔2019〕2號。
三、支持強度與方式
支持強度:有數量限制,受科技研發資金年度總額控制,單個項目政府資助強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政府資助資金納入2021年市級財政預算安排。
支持方式:事前分期資助或事后一次性補助。

四、申請條件
申請技術攻關面上項目資助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2017-2019年獲得認定的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2.2019年度研發費用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
3.2019年度研發費用超過500萬元,且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0%的申報生物與人口健康技術領域(僅限醫藥生物技術、中藥天然藥物、化學藥研發技術、藥物新劑型與制劑創制技術子領域)項目的藥品研發生產企業。
具有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只能作為合作單位參與項目;
(二)申請單位應當具有良好的研發基礎和條件(在深圳具備研發場地、設施、人員等條件)、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優秀的技術及管理團隊,能提供相應的配套資金;
(三)項目自籌資金不低于申請的財政資助金額;
(四)項目負責人應為申請單位的全職研究人員,且項目完成年度不超過60周歲;項目組成員總人數的50%以上須在深圳購買社會保險半年以上;
(五)有合作單位的,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合作單位不超過2個;
2.申請書中填報合作單位名稱并加蓋合作單位公章,如果項目無合作單位,則明確填寫“無合作單位”;
3.合作協議中應明確申請單位和合作單位的研發內容分工、知識產權分配等相關內容,其中申請單位應當負責研發內容的50%以上;
4.申請單位財政資助資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單個合作單位的分配比例,深圳市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的,不參與分配財政資助資金;
5.項目組5位主要成員中至少3位為申請單位人員。
(六)申請單位同一項目不得多頭申請和重復申請;
(七)申請(包括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主要成員未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
(八)技術攻關面上項目按照《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2020年申請科技計劃項目限項要求的通知》規定的原則進行限項申報。
(九)如果項目申請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關問題,申請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

五、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創新創業計劃技術攻關面上項目申請書原件;
(二)2019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三)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原件;
(五)知識產權合規性聲明原件;
(六)科研誠信承諾書原件;
(七)50%以上項目組成員半年以上(截至申報時最近月份)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復印件;
(八)合作協議原件(如有合作單位);
(九)項目涉及科研倫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要求的批準或備案文件;
(十)可以選擇提供知識產權證(包括專利和軟件著作權)、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國家或省科技計劃立項文件、省企業科技特派員派駐協議書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項目受理時申請單位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申請單位在網上填報受理時限內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項目申請書,并在科技業務系統中上傳其他申請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后上傳)后提交審核(系統受理狀態為“待窗口受理”)。
申請材料的研究內容、項目組成員和擬取得的學術、技術及經濟指標應科學合理,嚴謹規范,并作為項目評審、合同簽訂、過程管理、驗收結題及項目評估的依據,原則上不予調整。項目一經立項,投入資金總額不予調整,市財政資金申請額與實際下達資助額之間的差額部分,由項目申請單位自籌資金補足。
項目從2021年開始實施,實施期限為2年。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申請單位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
網上填報受理時間:具體時間待項目課題發布后在我委網站通知。
書面材料提交時間:具體提交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八、決定機關
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九、辦理程序
項目征集——發布課題——網上申報——電子材料初審——專家評審——現場核查——項目審定——社會公示——項目入庫——提交紙質材料——下達計劃——簽訂合同書——撥付經費。
十、辦理時限
成批處理。
十一、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批準文件。
有效期限:申請單位應當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與市科技創新委簽訂項目合同書。
十二、法律效力
申請單位憑批準文件獲得深圳市科技研發資金資助。

十三、收費
不收費。
十四、年審或者年檢
無年審。市科技創新委按照項目合同書對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和組織驗收。
聲 明:
申請人和申請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對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的,我委核實后將不予立項或撤銷項目,并納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同時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項目申請單位需提交審計報告的,應當按照《深圳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等規定,提供經深圳市注冊會計師協會備案的含有防偽標識封面的審計報告。項目申請單位提供無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或屬于虛假防偽標識封面(未備案)的審計報告,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不予采用。相關審計報告經核查認定屬于虛假材料的,項目單位五年內不得申請市科技計劃項目,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將其列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并按照市政府失信聯合懲戒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項目申請單位一經立項,即對項目執行全過程負有主體責任。有義務按合同約定開展研發活動,完成約定目標。有義務接受主管部門監督,配合主管部門完成中期檢查和抽查。有義務最遲在合同到期后6個月內向主管部門提交紙質驗收申請資料。不履行上述義務的,主管部門按規定將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等記入科研誠信異常名錄,取消其一定年限內申請科研資助的資格,并依法追究其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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