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經濟發展分項資金商貿流通業資助項目操作規程(2020年度)
為完善商業配套網點,支持商業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商貿企業提升服務質量,鼓勵商業新業態快速發展,鼓勵平行進口汽車發展,支持商貿流通業提升發展水平,根據《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經濟發展分項資金實施細則》,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完善商業配套網點,支持商業企業做大做強,鼓勵商貿企業提升服務質量,鼓勵商業新業態快速發展,鼓勵平行進口汽車發展,支持商貿流通業提升發展水平。
二、政府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政府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政府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政府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資助標準
(一)完善商業配套網點
1、支持商業綜合體發展。對新開設的5萬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商業綜合體(位于轄區內,統計行業分類為零售業)等重大商業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投入金額10%的比例,對投資企業予以政府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支持品牌連鎖企業完善網點體系。對在南山區注冊、擁有一個及以上有效注冊商標(含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品牌連鎖零售、住宿和餐飲企業,新開設直營店,按營業面積(無營業面積則按物業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中標注的最小面積計)30(含)-100平米、100(含)-1000平米、1000(含)-3000平米、3000(含)-6000平米、6000(含)-2萬平米、2萬(含)-5萬(超過5萬平米的按5萬平米政府資助標準獎勵)平米分別給予單店5萬、10萬、20萬、30萬、40萬、50萬元的一次性開業政府資助。西麗、桃源等北部片區的政府資助標準提高一倍。每家企業每年政府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申請企業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有10家(含)以上直營門店且上年度銷售額達到2億元及以上的零售連鎖企業;
(2)有3家(含)以上直營門店且上年度營業額達到1億元及以上的住宿連鎖企業;
(3)有5家(含)以上直營門店且上年度營業額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的餐飲連鎖企業。
(二)支持商業企業做大做強。對批發、零售,住宿和餐飲企業,根據上年度銷售額(營業額)、增長率,按照銷售增長額(營業增長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資金支持。已認定為南山區總部企業的商業企業,獎勵上限提高至600萬元。(申請項目的獎勵金額需達到2萬元)。申請企業需具備的條件和獎勵比例如下:
1、上年度銷售額達到10(含)-50億元且同比增長10%及以上,或上年度銷售額50億元及以上且同比正增長的批發企業,按照不超過銷售增長額的0.3‰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2、上年度銷售額達到1(含)-5億元且同比增長10%及以上,或上年度銷售額5億元及以上且同比正增長的零售企業,按照不超過銷售增長額的1‰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3、上年度營業額達到2000(含)-5000萬元且同比增長10%及以上,或上年度營業額5000萬元及以上且同比正增長的住宿企業,按照不超過營業增長額的3‰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4、上年度營業額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統計在庫餐飲企業,按照不超過營業增長額的3‰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
(三)鼓勵商貿企業提升服務質量。對商貿企業開展硬件設施改造、先進技術應用、標準化建設、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網絡銷售平臺建設等項目,按照不超過其項目實際投入15%的比例給予政府資助。每家企業每年可申報一次,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申請項目限上一年度竣工,合同數不超過10個,投入時間不超過上兩年度,投入額不低于50萬元。申請企業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上年度銷售額達到50億元的批發企業;
2、上年度銷售額達到2億元的零售企業(石油、汽車銷售類企業銷售額需達到5億元);
3、上年度營收達到1億元的大型購物中心;
4、上年度營業額達到6000萬元的住宿企業(不含星級酒店)。

(四)鼓勵商業新業態發展
1、鼓勵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發展。對第三方電子商務交易服務平臺(不含金融服務)企業,上年度服務收入達到1億元及以上,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上年度收入達到1億元、2億元、3億元及以上,分別給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支持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對自建電子商務平臺的批發類、零售類企業,上年度線上營業額分別達到10億元、1億元及以上,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其中,對自建電子商務平臺的批發類企業,上年度線上營業額達到10億元、30億元、50億元及以上,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自建電子商務平臺的零售類企業,上年度線上營業額達到1億元、3億元、5億元及以上,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支持保稅展示交易模式創新。對納入海關“保稅+實體新零售”試點的創新型保稅展示交易門店,按照不超過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開業資助。單店資助金額最高20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4、鼓勵產銷分離。對生產基地遷移區外的制造企業將銷售業務獨立經營,按照產銷分離方式年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及以上的新入庫商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鼓勵平行進口汽車發展。鼓勵區內汽車貿易企業(經銷商)和汽車供應鏈服務平臺企業(進口商)合作開展平行進口汽車業務。對汽車貿易企業、汽車供應鏈服務平臺企業均為在南山區注冊的法人企業開展的平行進口汽車業務進行扶持:對汽車貿易企業,上年度進口汽車500輛(含)至1000輛的,每輛給予不超過1000元扶持;上年度進口汽車超過1000輛至2000輛部分,每輛給予不超過1500元扶持;上年度進口汽車超過2000輛部分,每輛給予不超過2000元扶持,每家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汽車供應鏈服務平臺企業(上年度進口汽車500輛及以上),每輛汽車給予不超過500元扶持,每家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六)本操作規程所涉及的項目均受《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四)款“每家單位同一年度獲得的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力貢獻”限制(涉及民生農產品銷售的企業除外)。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南山轄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請商業企業做大做強項目的在庫統計企業,可不受注冊地資格條件限制;
2、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3、應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項資金不予資助:
1、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3、近三年內申請單位以及單位法人存在違規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賄賂、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的;
4、提出資助申請后,將企業注冊地搬離南山和未按規定提交統計報表、在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填報相關數據的;

五、辦理流程
(一)申請單位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備齊資料,通過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提出資助申請,并按要求將有關材料遞交區企業服務中心窗口;
(二)區企業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單位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
(三)資金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準(第三(一)1項、第三(三)項、第三(四)1、2項項目需要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四)區統計部門核查有關指標(第三(一)項、第三(二)項、第三(三)項、第三(四)1、2、4項項目需要進行核查);
(五)資金主管部門編制項目資助計劃;
(六)區財政局對資金主管部門的項目資助計劃進行復核,區統計局對申報企業在地統計開展情況進行核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對申報企業注冊地情況進行核查;
(七)區企業服務中心將各資金主管部門項目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提交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審議;
(八)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對各資金主管部門提交的專項資金項目資助計劃進行審定;
(九)資金主管部門依據領導小組會議要求,資金主管部門會同區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十)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資金主管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所需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登錄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在線填寫,待審核通過后從系統打印申請表紙質文件原件);
(二)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新版,未換領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原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或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四)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掃描上傳稅務申報系統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五)申請三(一)完善商業配套網點項目的企業需提供:
1、開業以來經營情況報告(包括新開門店經營情況、營業執照、實景照片)(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加蓋企業公章);
2、物業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上一年度12月份的批發和零售業商品銷售和庫存表或住宿和餐飲業經營情況表(無月報可提供年報)及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掃描上傳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其中第1小點項目除以上資料外另需提供:
4、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項目投入專項審計報告(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交原件);
其中第2小點項目除以上資料外另需提供:
5、企業連鎖門店數量的相關證明材料(連鎖門店營業執照、實景照片等)(網上提交材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6、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開具的《商標注冊證》(擁有商標使用權的企業提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7、新開直營店明細表,其中須包括店鋪名稱、營業執照號、營業執照登記時間、開業時間、營業面積、營業地址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加蓋企業公章)。

(六)申請三(二)“支持商業企業做大做強”項目的企業需提供:
上兩年度12月份的批發和零售業商品銷售和庫存表或住宿和餐飲業經營情況表(無月報可提供年報)及上年度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掃描上傳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七)申請三(三)“鼓勵商貿企業提升服務質量”項目的企業需提供:
1、與項目實施有關的合同、協議(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2、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項目投入專項審計報告(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交原件);
3、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項目竣工驗收報告(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5、項目投入明細表,其中須包括合同時間、合同名稱、合同金額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加蓋企業公章);
6、上一年度12月份的批發和零售業商品銷售和庫存表或住宿和餐飲業經營情況表(無月報可提供年報)及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掃描上傳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八)申請三(四)“鼓勵商業新業態發展”第1小點項目的企業需提供:
1、網站簡介(含網站鏈接)與網站截圖(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加蓋企業公章);
2、上一年度12月份的財務狀況表(無月報可提供年報)及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掃描上傳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3、有效期內的增值電信業務ICP經營許可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第三方電商交易平臺上年度服務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交原件);
(九)申請三(四)“鼓勵商業新業態發展”第2小點項目的企業需提供:
1、網站簡介(含網站鏈接)與網站截圖(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加蓋企業公章);
2、有效期內的增值電信業務ICP備案許可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從事電子商務交易的自營平臺上年度線上銷售收入的專項審計報告(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交原件);
4、上一年度12月份的批發和零售業商品銷售和庫存表(無月報可提供年報)及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掃描上傳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十)申請三(四)“鼓勵商業新業態發展”第3小點項目的企業需提供:
1、物業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2、海關出具的推進“保稅+實體新零售”保稅展示交易落地實施的文件(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十一)申請三(四)“鼓勵商業新業態發展”第4小點項目的企業需提供:
1、申報日近1個月內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平臺打印的企業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企業基本信息及股東信息欄)(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加蓋企業公章);
2、母公司(已遷移區外的制造企業)設立銷售公司的證明文件(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交原件);
3、母公司(已遷移區外的制造企業)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新版,未換領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原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新入庫企業上一年度批發和零售業商品銷售和庫存表(年報)及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掃描上傳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十二)申請三(五)“鼓勵平行進口汽車發展”項目的企業需提供:
1、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2、商品名稱標注“平行”的進口許可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汽車進口關稅完稅證明(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4、經銷商(進口商)合作的進口商(經銷商)的營業執照(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合作方企業公章);
5、汽車貿易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頒發的平行進口汽車試點企業資質文件(網上提交資料要求:網上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十三)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說明材料。
接到遞交紙質材料通知后,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加蓋騎縫章提交。
七、時限要求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業申請(具體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資助計劃下達1個月內受資助單位須辦理資金撥付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其他事項
申請本項目資助的企業應保證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并承擔所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有虛假或侵權等行為,該項目申請無效,如事后發現存在以上行為,本資金主管部門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附則
本規程由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來源: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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