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務局2020年度第二批利用外資獎勵計劃(配套2019年度省利用外資獎勵計劃)申請指南
一、支持領域
支持外資企業在我市新設項目,鼓勵我市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產。
二、設定依據
(一)政策依據
1.《深圳市關于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深府〔2018〕1號)
2.《深圳市關于進一步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升利用外資質量的若干措施(修訂版)》(深府〔2019〕63號)
(二)管理依據
《深圳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商務規〔2020〕2號)
三、支持方式
利用外資獎勵計劃采用事后獎勵方式。
四、支持方向和支持標準
(一) 獎勵外資新項目。
獎勵條件:對2019年已獲得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在深圳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超過5000萬美元(含5000萬美元)的新項目(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予以配套獎勵。
獎勵標準:予以1:1配套,最高配套1億元。
(二)鼓勵外資增資擴產。
獎勵條件:對2019年已獲得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在深圳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超過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予以配套獎勵。
獎勵標準:予以1:1配套,最高配套1億元。
(三)受利用外資獎勵資金年度預算控制,市商務局可按規定調整配套獎勵比例和獎勵金額。

五、申報條件
申請單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
(二)獲得2019年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
六、申報材料
(一)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市商務局—搜索利用外資獎勵計劃,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到賬憑證;
(三)原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申報表;
(四)申報單位批準文書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或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回執(如非自身原因無法提供,則提供其他登記注冊文件或信息報送證明);
(五)由具備法定資質的境內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的復印件;
(六)原廣東省利用外資獎勵申報承諾書;
(七)申報單位實際外資到資證明的復印件(任一即可):外匯主管部門業務登記憑證、銀行入賬業務回單、銀行收匯客戶回單、FDI入賬登記表及其他由第三方出具的且法律認可的入資證明。
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會同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五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七、申請表格
本指南第六條所規定的申請書。
八、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商務局。
(二)受理時間和受理地點:
網絡受理時間:2020年8月26日- 9月1日17時
紙質材料受理時間:2020年8月31日-9月11日17時
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報,并向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或關注“深圳行政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或【預約取號】—【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疫情期間,請按照預約時段,錯峰提交材料。)

九、申請決定機關
深圳市商務局。
十、辦理流程
發布申請指南——網上申報——網上審核通過——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審核申報材料——制定獎勵計劃--網絡社會公示——企業辦理撥款手續(下達撥付通知)——撥付資金。
十一、辦理時限
根據申請指南公布日期受理。
十二、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無。
有效期限:無。
十三、證件的法律效力
無。
十四、收費
無。
十五、年審或年檢
無。
信息來源:深圳市商務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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