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組展單位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市外國內展會組展單位:
為支持深圳企業積極拓展國內市場,宣傳深圳城市、產業和品牌形象,我市對選定組團參加市外國內展會的承辦單位予以扶持。現就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組展單位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深圳市注冊登記的組展單位,包括但不限于商(協)會、企業事業單位。
二、受理時間及地點
受理時間: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1號大中華國際交易廣場1304室。
三、項目計劃申報范圍
擬組織深圳本地企業組團參加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展會,一個展會只資助一個組展單位。請申報單位根據《深圳市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表》(見附件1),申報擬組團參加的展會項目,我局將對組展單位綜合能力進行評估,選定機構管理規范、組展能力強、行業號召力高的組展單位。

四、申報材料
請各單位按照《深圳市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申報書編制大綱》(見附件2)準備申報材料,依照《深圳市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申報書》(見附件3)進行編制,申報書應提供紙質蓋章件及電子版,紙質申報書應裝訂成冊并提交一式五份,電子版申報書應以PDF格式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郵箱(郵箱可聯系客服獲取)。本次材料受理不設材料補充環節,請申報單位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嚴格把關。
受專項資金總額限制,單個展會項目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如有突破應在申報時附書面情況說明。
五、其他事項
(一)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專項資金將列入2022年度財政支出預算安排,實際資助金額受2022年資金總額限制。
(二)對通過專家評審確定的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組展單位予以事后資助。
(三)對確定列入重點扶持計劃的項目組展單位應按計劃認真組織實施,招展通知應在網站公開發布,國內參展項目舉辦前15日,組展單位應將組團籌備情況報市商務局,并協助市商務局工作人員開展展會現場核查。
(四)參展項目結束后45天內,承辦單位須憑有效申請材料向市商務局辦理核銷手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表》
2.《深圳市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申報書編制大綱》
3.《深圳市2020年度市外國內展會重點扶持計劃項目申報書》
信息來源:深圳市商務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可聯系客服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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