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生產技改支持補貼項目申報指南
一、申請內容
對于企業在2020年2月1日—3月31日購買設備用于生產防疫物資的,協助企業向市申請設備資助,同時,區財政再按設備獲得市級資助的50%予以配套補貼。
二、辦理條件
申請該項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當是在鹽田區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二)企業的該項設備投入已獲得市級資助。
三、申請材料
(一)《鹽田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項目申請書(受理通知附件可下載)原件及電子文檔,原件為在電腦上按要求填寫后打印生成的紙質文件原件(需簽字蓋章),電子文檔為填寫后的Word版電子文檔,電子文檔需發郵件至(郵件可聯系客服獲取);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法人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簽字);
(四)稅務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三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實際年度提供);
(五)獲得市級設備資助的證明材料(含資助文件、資金進賬憑證)復印件;
(六)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編制封面及目錄,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加蓋騎縫章。
四、受理機關及相關信息
(一)受理機關:鹽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地點:鹽田區行政中心4樓4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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