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關于攜手企業勠力同心共渡難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專項支持措施—保障市場生活物資供應項目操作規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六穩”要求,全面落實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切實解決企業因疫情面臨的實際困難,與企業共渡難關,根據《南山區關于攜手企業勠力同心共渡難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專項支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保障市場生活物資供應,支持對象為對疫情期間保障市場生活物資供應做出較大貢獻的批零企業。
二、資助方式
本項政府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政府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政府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政府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資助標準
保障市場生活物資供應。對2020年2月至4月期間保障南山區居民糧油、肉類、蔬菜等民生必需品日常供應的“四上”在庫批零企業,按照最高不超過企業上述物資采購合同金額的30%給予專項支持(以實際支付金額為準),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萬元。合同數不超過5個,采購總額不低于30萬元。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南山轄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3、應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專項資金不予資助:
1、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3、近三年內申請單位以及單位法人存在違規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賄賂、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的;
4、提出資助申請后,將企業注冊地搬離南山和未按規定提交統計報表、在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填報相關數據的;

五、辦理流程
(一)申請單位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備齊資料,通過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提出資助申請,并按要求將有關材料遞交區企業服務中心窗口;
(二)區企業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單位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
(三)資金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核準(需要第三方機構進行專項審計);
(四)區統計部門核查有關指標;
(五)資金主管部門編制項目資助計劃;
(六)區財政局對資金主管部門的項目資助計劃進行復核,區統計局對申報企業在地統計開展情況進行核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對申報企業注冊地情況進行核查;
(七)區企業服務中心將各資金主管部門項目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提交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審議;
(八)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對各資金主管部門提交的專項資金項目資助計劃進行審定;
(九)資金主管部門依據領導小組會議要求,資金主管部門會同區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十)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資金主管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所需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登錄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在線填寫,待審核通過后從系統打印申請表紙質文件原件);
(二)營業執照(三證合一新版,未換領三證合一新版營業執照的,提交原舊版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書)(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掃描上傳稅務申報系統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公章);
(五)簽訂日期或合同有效期在2020年2-4月內的采購合同(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上一年度調查單位基本情況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掃描上傳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公章);
(七)采購合同對應發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八)采購合同明細表,其中須包括合同名稱、供貨方名稱、收貨地點、采購合同金額、發票號、發票金額、發票用途(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九)其中采購合同為長期框架合同的企業,需額外提供進貨清單憑證和進貨清單明細表,明細表中需包括進貨商品類別、進貨時間、進貨地點、對應金額。進貨清單憑證應加蓋供貨企業的公章或業務專用章(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十)其他與項目有關的說明材料。
接到遞交紙質材料通知后,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加蓋騎縫章提交。
七、時限要求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業申請(具體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資助計劃下達1個月內受資助單位須辦理資金撥付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其他事項
申請本項目資助的企業應保證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并承擔所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有虛假或侵權等行為,該項目申請無效,如事后發現存在以上行為,本資金主管部門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附則
本規程由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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