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旅游產業、體育產業實施細則》的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推動龍崗區旅游產業、體育產業快速發展,龍崗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對原《實施細則》進行修訂并完善臺《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旅游產業、體育產業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新《實施細則》),現將修訂起草背景及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實施細則》修訂的背景和依據
(一)發展提出新要求
近年來,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黨和國家在“一帶一路”倡議、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建設等國家戰略中對體育產業發展提出了新要求。2018年10月22日至25日,習總書記親臨深圳視察,特別賦予深圳“朝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方向前行,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的新使命;特別是2019年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明確支持深圳舉辦國際大型體育賽事,建設國家隊訓練基地,承辦重大主場外交活動,將深圳列為城市社區運動場地設施建設試點城市,推動更多國際組織和機構落戶深圳。龍崗作為深圳東部的“文體高地”,擁有優質的場館資源和辦賽經驗。因此,有必要按照先行示范的總體要求,進一步落實國家近期出臺的產業政策,對《原實施細則》進行修訂,推動體育產業高效率和高質量發展。
(二)政策發生新變化
2018年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先后印發了《體育強國建設綱要》( 國辦發〔2019〕40號)、《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43號)、《關于加快發展體育競賽表演產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21號),國家體育總局聯合國家多個部委出臺了一系列運動項目的產業發展規劃和促進體育消費的行動計劃,為加快體育產業發展提出了新的目標和要求。特別是,2020年初深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體育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4號),提出了深圳市建設全球著名體育城市和“國際體育賽事之都”的總目標,新措施更注重創新發展、市場導向性強、涵蓋范圍更廣,明確了專項資金扶持高端賽事的范圍,明確了專項資金扶持高水平職業體育俱樂部的運動項目范圍,新增加了市區對同一項目的累計扶持上限不超過50%的規定等內容。
(三)執行發現了新問題
現有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逐漸發現了一些新問題,亟需通過政策修訂完善給予解決:一是對體育產業發展的引導促進作用不全面。《原實施細則》主要側重于對高端體育賽事和社會投資體育場館的扶持。借助優質的場館資源,集中有限資金培育引進了一大批高端體育賽事,短期內加快推動了我區體育產業的發展,但長期不利于我區體育產業的合理布局和全面發展;二是專項資金的扶持手段需要更加精準,以更有效地發揮財政資金對社會資本的引領帶動作用,提升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三是現有政策某些條款需進一步完善,資金使用存在一定風險。對于上述問題,亟需通過政策完善予以解決。
二、修訂《實施細則》的目標任務
修訂本《實施細則》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廣東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對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努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門類齊全的產業體系,服務更加豐富多元,市場機制不斷完善,提高相關產業對深圳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率。積極探索“文化+體育”、“體育+旅游”、“文化+旅游”等新業態,夯實產業基礎,加大產業政策制定,大力引進和集聚一批在相關產業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骨干企業和企業集團,為進一步將龍崗打造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的高水平深圳東部中心,推進旅游產業、體育產業的快速發展,勇當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先行示范區排頭兵。

三、符合政策扶持的范圍
(一)在龍崗區舉辦旅游宣傳推介活動、特色旅游文化活動的注冊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龍崗區的旅游企業及在龍崗區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
(二)在龍崗區舉辦大型高端體育賽事、建設職業體育俱樂部、推動體育產業聚集發展、投資興建體育場館、參加體育專業展會的注冊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龍崗區的體育企業及在龍崗區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
(三)在龍崗區舉辦推動文旅融合發展、文體旅融合發展和“體育+”融合發展項目活動的注冊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龍崗區的企業以及在龍崗區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
(四)區政府決定扶持的其他對象。
四、政策扶持的標準
《實施細則》中對申報項目的條件和扶持標準都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均采取事后扶持的辦法。其中,旅游產業類為核準制項目、體育產業類和產業融合發展類均為評審制項目。
五、政策扶持的申請程序
《實施細則》規范了扶持申請程序,具體的申報、受理和審議流程如下:
(一)按照申報的先后順序,并依照扶持資金年度預算規模等綜合情況,對項目申報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評審”的方式進行處理。
(二)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制訂和發布相關申報指南、操作規程,明確各類申報需提供的材料和要求,并根據實際情況受理項目申請。
(三)政策修訂及解釋、材料受理、項目評審和部分項目的績效評估,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的相關科室專項負責,形成相互監督的項目評審操作制度。
(四)扶持項目分為評審制項目和核準制項目兩類,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根據《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本實施細則的規定對申報項目進行審議,并對核準制項目和30萬元(含)以下的評審制項目進行審定。30萬元-100萬元(含)的評審制項目,由分管文體旅游工作的區領導簽批。100萬元以上的評審制項目以及“一事一議”項目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黨組會審核后提請聯席會議審定。
(五)對符合扶持條件的項目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通過龍崗區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有異議的,可向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申請復審,復審后確認異議內容屬實的,則不予扶持;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內容不屬實的,根據有關程序撥付經費。
六、限制性條款
修訂后的《實施細則》就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事項單列一章,明確資金審核部門、第三方機構及申報單位的違規責任,對獎勵扶持資金受理、審核、發放的全過程加強監督管理。
另外,對享受相關獎勵扶持企業遷出龍崗的,《實施細則》的制定了約束性規定。凡享受本實施細則專項扶持的企業3年內不得遷離龍崗區或2年內企業注銷,否則將由主管部門全額收回獎勵扶持資金。
七、有關定義詮釋
新《實施細則》所扶持旅游產業類別,以國家統計局新近發布的《國家旅游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作為判定依據;所扶持體育產業類別及體育產業發展類別,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體育產業統計分類》和深圳市印發的《關于加快體育產業創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辦規〔2020〕4號)等政策文件作為判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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