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扶持計劃申請指南
一、支持領域及方向
支持領域:符合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19年版)的首臺(套)產品。
首臺(套)產品是指在用戶首次使用的前三臺(套)裝備產品或同品種、同技術規格參數、同批簽訂合同、同批生產的首批次裝備產品。
支持方向:對向外市用戶銷售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的我市工業企業或購買本市工業企業首臺(套)產品的我市用戶給予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8號)
(二)《〈關于支持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經貿信息綜合字〔2016〕149號)
三、資助標準和方式
銷售和購買應用:對購買應用本市工業企業首臺(套)產品的本市用戶,按購買價格的30%給予獎勵;對向市外用戶銷售首臺(套)產品的,按銷售價格的30%對本市工業企業給予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0萬元。
獎勵資金受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資助方式:采取事后直接資助方式。申報單位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專項審計、社會公示、資助機關審定。
四、申報條件
申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扶持計劃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 申報主體為在深圳行政區域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注冊登記的企業;
(二) 申報單位守法經營,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 申報單位應已實現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銷售或已購買應用我市工業企業生產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
(四) 申報時相關合同應已履行完畢;
(五) 同一項目不得在市政府多個部門申請;已獲得市級政府財政資金資助的同一項目不得再重復申請資助。

五、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扶持計劃申請書》(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選擇“深圳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扶持計劃”,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版原件);
(二)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復印件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四)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五)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告或由企業法人簽字的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
(六)制造方和用戶方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所簽訂的正規合同復印件;
(七)合同履行的相關證明材料、票據等;
(八)產品知識產權的相關證明文件(若涉及多個單位的,應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的相關證明文件);
(九)本領域國家一級資質機構出具的產品查新報告;
(十)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或用戶方認可的產品檢測報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六、申請表格
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選擇“深圳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扶持計劃”在線填報。

七、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8日18:00時。(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請;需補正材料的,應當在書面材料受理時間截止前提交補正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申報;網上審核通過后方可提交書面材料,以窗口受理流水號作為完成申報的憑據。)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30日17:30時(工作日時間)。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5-43綜合窗口(注: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 或關注“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或【預約取號】—【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疫情期間,請按照預約時段,錯峰提交材料)。
八、申請決定機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九、辦理流程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指南――申請人網上申報――申請人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擬定資助金額――社會公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達項目資金資助計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撥付資助經費。
十、辦理時限
分批處理。
十一、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資金下達文件。
有效期限:申請人應當在收到下達文件之日起1個月內,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十二、證件的法律效力
申請人憑批準文件獲得專項資金資助。
十三、收費
無。
十四、年審或年檢
無年審。
十五、注意事項
項目資助實行總額控制原則,如果總資助金額超出財政預算,則對項目應獲資助金額進行縮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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