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經濟發展分項資金金融機構辦公用房扶持項目操作規程(2021年度)
為促進我區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培育引進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根據《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經濟發展分項資金實施細則》,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政策內容
在南山區注冊設立的金融企業總部,銀行、證券、保險公司的一級分支機構,以及實際管理規模30億元及以上的股權投資基金,可申請購置或租賃社會辦公用房補貼。
二、資助方式
本項資助屬于核準類項目,資助資金的安排使用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實行自愿申報、科學決策和績效評估的管理制度,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和事后補貼制,受資助項目無需驗收。
三、資助標準
(一)購置社會辦公用房補貼。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在南山區新購置自用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的,可按3000元/平米的標準分3年給予補貼(以套內建筑面積為準),每年最高1000萬元。獲得本條補貼的辦公用房5年內不得對外租售。
(二)租賃社會辦公用房補貼。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在南山區新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不含附屬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區政策性產業用房)的,3年內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30%給予房租補貼,每年最高500萬元。對入駐經市、區政府認定的產業基地或金融重點樓宇的,5年內給予房租補貼,其中前3年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30%給予補貼,每年最高500萬元;后2年每年按實際支付租金的15%給予補貼,每年最高250萬元。
(三)每家企業原則上只能享受以上一項扶持政策。
(四)本項目不受《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四)款“每家單位同一年度獲得的資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力貢獻”限制。
四、申請條件
(一) 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在南山轄區內登記注冊并在2016年1月1日后(其中前海注冊企業2017年1月1日后)在轄區購置或租賃自用辦公用房且屬于本操作規程第一條中所列機構類型;
2.稅務登記地在南山區并在南山區匯總或部分匯總納稅;
3.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4.應積極配合區委、區政府相關工作。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資金不予資助:
1.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3.近三年內申請單位以及單位法人、實際控制人存在違規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賄賂、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的;
4.提出資助申請后,將企業注冊地搬離南山和未按規定提交統計報表、在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填報相關數據的;
5.已獲市政府用地出讓政策扶持的企業。

五、辦理流程
(一)申請單位按照相關資金操作規程的具體要求備齊資料,通過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提出資助申請,并按要求將有關材料遞交指定窗口;
(二)區企業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單位申請,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性審核;
(三)資金主管部門對申請項目進行核準或組織評審,并編制項目資助計劃;
(四)區財政局對資金主管部門的項目資助計劃進行復核,區統計局對申報企業在地統計開展情況進行核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對申報企業注冊地情況進行核查;
(五)區企業服務中心將資金主管部門項目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滿,無有效投訴的項目資助計劃,提交領導小組會議進行審議;
(六)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對資金主管部門提交的專項資金項目資助計劃進行審定;
(七)資金主管部門依據領導小組會議要求,會同區財政部門聯合行文下達資金計劃;
(八)區財政部門及時安排資金,資金主管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六、申請材料
(一)《項目申請書》(登錄南山區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在線填寫,待審核通過后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新版“三證合一”營業執照(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成立未滿一年的企業無需提供)[網上提交資料要求:上傳稅務申報系統下載的電子版;紙質材料要求:稅務申報系統下載電子版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五)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成立未滿一年的企業無需提供,分公司可提供上一年度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或總公司審計報告)[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申請購置辦公用房資助的,提供購買商品辦公用房的購買合同、房屋所有權證以及相關付款憑證、發票(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申請租賃辦公用房資助的,提供租賃商品辦公用房書面合同及相關付款憑證、發票,填報租賃辦公用房信息明細表(格式參見附件1)[網上提交資料要求:原件彩色掃描上傳;紙質材料要求:驗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八)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說明: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線提交,接到遞交紙質材料通知后將上述材料按順序裝訂,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提交,需驗原件的請同時提供原件待驗。
七、時限要求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企業申請(具體時間以發布的申報通知為準),獲得專項資金資助的單位應于資金計劃下達后一個月內,持相關資料辦理撥款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自動放棄。
八、其他事項
申請本項目資助的企業應保證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合法性,并承擔所提交項目申報材料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有虛假或侵權等行為,該項目申請無效,如事后發現存在以上行為,本資金主管部門將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附則
本操作規程由南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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