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龍華區激光產業基地入駐單位租金資助操作規程
第一章 入駐及租金資助扶持申報條件
第一條 申請深圳市龍華區激光產業基地(深圳市龍華區觀瀾高新技術產業園科姆龍園區,以下簡稱“基地”)入駐及租金資助扶持的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注冊地(登記地)和納稅登記地要求:
1.申請入駐基地的單位注冊地(登記地)和納稅登記地均在基地或承諾在簽訂租賃合同后三個月內將注冊地(登記地)和納稅登記地遷入基地;
2.申請租金資助扶持的單位需為經區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基地準入單位,且注冊地(登記地)和納稅登記地均在基地內。
(二)申請單位主營方向需屬于激光產業關鍵領域。
(三)申請單位不存在龍華區財政專項資金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不予安排資助的情形。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或科研機構:
1.申請單位上一年度產值規模或營業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的企業,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5%,且近兩個會計年度產值或營業收入連續保持正增長。
2.申請單位為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認定的研發機構、深圳市新設基礎研究機構、深圳市重點企業研究院、龍華區重點研發機構,且在激光領域擁有一定的技術領先性。
3.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區科技主管部門建議入駐的其他具有潛力的激光領域優質企業和科研機構。
第二章 資助標準
第三條 將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后,集中優選一批在激光產業中擁有一定科技含量或產值規模的機構和企業入駐基地,并給予其上一年度實際租用辦公用房租金(不含物業管理費)50% 的補貼,連續資助不超過三年。
租金資助扶持起計時間不早于區科技主管部門與企業簽訂的租金資助協議約定日期以及租賃合同起始日期,申請單位需在租金資助協議簽訂后三個月內將注冊地(登記地)和納稅登記地遷入基地。
特別提醒:區科技主管部門選取第三方專業機構每年對基地進行一次租金評估。申請單位入駐期間可享受的租金補貼部分不超過當年租金評估價格的50%。
第四條 辦公用房租用面積標準
(一)研發機構
申請單位屬于國家、廣東省、深圳市認定的研發機構、深圳市新設基礎研究機構、深圳市重點企業研究院、龍華區重點研發機構的,根據其研發領域、建設規模及預期取得成果,可租用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500平方米。
(二)科技企業
1.申請單位上一年度產值規模或營業收入在2000萬元(含)-5000萬元(不含)的企業,可享受租金資助的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1000-3000平方米。
2.申請單位上一年度產值規模或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含)-1億萬元(不含)的企業,可享受租金資助的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
3.申請單位上一年度產值規模或營業收入在1億元(含)-5億元(不含)的企業,可享受租金資助的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0000平方米。
4.申請單位上一年度產值規模或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的企業,可享受租金資助的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不超過20000平方米。
第五條 入駐基地的同一單位因同一事由,獲得租金資助時間累計計算最長不超過3年。
特別說明:在租金資助協議內,對申請單位上一年度產值規模或營業收入實行年審制,申請單位符合“第二章第四條”相關要求后,方可享受租金資助。租金資助協議最長不超過三年。

第三章 入駐及租金資助扶持材料
第六條 申請基地入駐及租金資助扶持的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龍華區激光產業基地入駐申請書》(登陸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申報系統,在線填報并通過預審后打印)。
(二)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登記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四)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通過審查的事業單位財務決算報表(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本年度最近一個月的會計報表。
(五)上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如無,可不提供);
(六)上年度完稅證明,本年度最近一個月或季度的完稅證明(非事業單位提供)。
(七)商事主體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通過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打印,非事業單位提供)。
(八)企業信用信息資料(通過深圳信用網打印,非事業單位提供)。
(九)專職技術人員情況的證明材料 (包括專職研發人員 基本情況表、勞務合同、最近三個月社會保險單位繳交明細表, 主要研發人員的學歷、學位和職稱);
(十)申請單位相應資質證明文件:
1.申請單位所擁有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軟件著作權等自主知識產權證明(如無,可不提供);
2.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獲獎證書等申請單位技術水平證明材料(如無,可不提供);
(十一)申報租金資助扶持的單位還需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1.《深圳市龍華區激光產業基地入駐單位租金資助扶持申請書》(登陸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申報系統,在線填報并通過預審后打印)。
2.區科技主管部門與申請單位簽訂的激光產業基地租金資助協議等。
3.經基地所在園區物業產權所有方法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場地租賃合同、租金轉賬憑證、發票等證明材料。
4.入駐單位申請資助周期內的所有社會保險繳納清單。
以上材料驗原件存復印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A4紙正反面打印,連續編頁碼,裝訂成冊(膠裝)并加蓋騎縫章。
特別提醒:申請材料中獲獎證書、知識產權證書等證明性材料,需在申請資助周期內有效。

第四章 入駐審批程序
第七條 申請單位基地入駐的審批程序如下:
申請——受理及合規性審查——專家評審——征求意見——提出擬分配方案、報批——公示——簽訂租金資助協議。
(一)申請
申請單位登陸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申報系統,在線填報龍華區激光產業基地入駐申請書,經區科技主管部門預審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打印紙質申請材料并提交區科技主管部門。
(二)受理及合規性審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申請單位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請。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性、合規性。
(三)專家評審
由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四)征求意見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申請單位在財 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資金安 全的失信行為與是否屬于重復扶持,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 見。經有關部門認定申請單位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予以采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
(五)提出租金資助擬備案計劃、報批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專家評審情況,提出租金資助擬備案計劃。并將擬備案計劃提請區業務分管領導審定。
(六)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將擬備案計劃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有異議的,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七)簽訂資助協議
擬資助方案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與申請單位簽訂資助協議,協議的內容應當包括可享受租金資助的辦公用房面積及用途、績效考評、租金補貼價格以及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五章 租金資助審批程序
第八條 申請單位基地入駐的審批程序如下:
申請——受理及合規性審查——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現場核查、征求意見——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報批——下達資助計劃——辦理資金撥付。
(一)申請
申請單位登陸龍華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申報系統,在線填報深圳市龍華區激光產業基地入駐單位租金資助扶持申請書,經區科技主管部門預審通過后,由申請單位打印紙質申請材料并提交區科技主管部門。
(二)受理及合規性審查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時應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形式審查不合格的,應向申請單位做出說明,一次性告知申請材料的補充事項,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單位。申請單位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請。
區科技主管部門受理后進行合規性審查,包括申請材料完整性、合規性。
(三)會計師事務所專項審計
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遴選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請資助的經費實際支出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并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四)現場核查、征求意見
現場核查。區科技主管部門組織人員對申請單位是否正常經營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的工作人員應為2名以上。
征求意見。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就申請單位在財稅、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與是否屬于重復扶持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經有關部門認定申請單位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予以采納,不予資助;相關部門未明確屬于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的,按正常程序繼續報批。
(五)提出擬資助計劃、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現場核查、征求意見等情況以及本年度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提出擬資助計劃。
將擬資助計劃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有異議的,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或重審,調查或重審結果證明異議內容屬實、不符合資助條件的,不予資助,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申請單位。
(六)報批
按相關程序報批。
(七)下達資助計劃
擬資助計劃按程序報批審定后,由區科技主管部門下達具體資助計劃。
(八)辦理資金撥付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六章 附則
第九條 基地入駐單位如同時符合我區其他用房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的原則處理;如在我區取得產業用地并建成且滿足自用需求的,則不再享受此專項補貼。
第十條 本操作規程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和總額控制、擇優資助的原則,由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實施。
第十一條 本操作規程由區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操作規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信息來源: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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