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業設計發展扶持計劃工業設計領軍企業扶持項目申請指南

一、支持方向
重點支持經認定的競爭優勢明顯、成長性好、專業程度高、行業帶動性強的深圳市工業設計領軍企業。
二、設定依據
(一)《關于進一步促進工業設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辦規〔2020〕6號)
(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工信規〔2020〕9號)
(三)《深圳市工業設計發展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0〕11號)
三、支持數量、方式及標準方式
(一)支持數量:有數量限制,受年度工業設計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額控制。
(二)扶持方式及標準:事后資助。
對經認定的工業設計領軍企業,按照不超過企業在工業設計軟硬件建設方面總投入的5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軟硬件建設總投入包括用于購置實驗設備、設計軟件和數據庫等的費用。
四、申報條件
申報條件由基本條件和專項條件兩部分組成。
(一)基本條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項目單位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規定,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3.項目單位申報的項目符合操作規程、申請指南(或通知)規定的要求和條件;
4.項目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同一事項因政策允許可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標明并注明原因;
5.項目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6.項目實施地在深圳。
(二)專項條件
1.企業成立兩年以上,以工業設計服務為主營業務,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必要的軟硬件設備,具備開展工業設計研究試驗的條件;
2.企業人才隊伍素質較高,設計經驗豐富,具備獨立承擔相關領域工業設計研究任務、提供工業設計服務和教育培訓專業人員的能力。從事工業設計專業人員不少于3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比例不低于60%;
3.企業組織體系完善,機制健全,管理科學,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
4.企業工業設計服務水平在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業績突出。近兩年工業設計服務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00萬元,占企業年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5.企業有較強的創新能力,近兩年獲得國內外工業設計類專利、版權等10項以上;累計獲得國內外知名工業設計獎(包括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廣東省“省長杯”工業設計獎、iF獎、紅點獎、IDEA獎、GMARK獎)5項以上。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工業設計發展扶持計劃”——選擇“工業設計領軍企業”項目,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系統預審通過后打印、簽字、蓋章,原件);
(二)深圳市工業設計領軍企業申請報告(參照提綱填寫,原件,重點說明企業基本情況、經營現狀、創新成果、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等內容);
(三)項目單位營業執照(副本,企業免提交);
(四)工作場所產權證明或租賃證明(復印件);
(五)從事工業設計專業人員證明材料(最近三個月社保部門提供的單位社保清單、學歷證書、專技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及開展或參與工業設計人才培訓佐證材料(復印件);
(六)近兩年工業設計成果產業化明細表(審計階段提供對應發票、合同等材料,復印件);
(七)近兩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復印件);
(八)工業設計類專利、版權或參與制定標準明細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復印件);
(九)國內外知名工業設計獎明細表及證書(復印件);
(十)軟硬件建設總投入明細表(審計階段提供對應發票、合同等材料,復印件);
(十一)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一式2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六、業務受理
(一)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1年6月16日至6月29日18:00(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
(二)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1年6月23日至7月30日17:30(注:超過書面材料受理時間未提交書面材料的,視為放棄申報)。
業務咨詢:13312943279
技術支持:0755-27669924
七、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件:資金下達文件。
有效期限:申請單位應當在收到資金下達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八、證件的法律效力
申請單位憑資金下達文件獲得深圳市工業設計發展扶持計劃專項資金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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