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申請指南

一、申報對象
為小微企業提供創業創新場所和配套服務的生產經營載體,優先認定一批面積較大、入駐企業數量較多、服務能力較強的主要面向小微企業的空間載體。包括各類產業園區,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的大學科技園,行業龍頭骨干企業設立的面向小微企業、創業團隊、創客的創業創新基地,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創業園、孵化器,產業集群、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等產業集聚區中面向小微企業的園中園。
已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國家、省、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不參與此認定。
二、認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2017年9月1日修訂)》
(二)《深圳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管理辦法》(深工信規〔2019〕10號)
三、認定條件
(一)示范基地應當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申報主體為基地的運營管理單位,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成立時間2年以上。
2.小微企業基地的建筑總面積在3千平方米以上,基地入駐小微企業不低于30家,從業人員300人以上,入駐小微企業數占80%以上,且符合我市產業定位。創客基地的建筑總面積在1千平方米以上,入駐創業團隊不低于30個,創業團隊應由不少于3名核心成員組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創新成果,有明確的研究方向和創業目標。
3.創業基地內應規劃有相應的公共配套空間和設施,公共服務場地面積占創業基地總建筑面積的比重應不低于2%。
4.從事創業創新服務的專職人員不少于5人;引入或戰略合作的外部專業服務機構不少于3家。在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有關的研究、培訓和顧問服務等方面具備一定的核心能力,能為小微企業在創新、創業、創意、創客等方面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
5.服務有特色,業績突出。為小微企業提供的公益性服務、免費或低收費服務活動場次(包括各類培訓、論壇、會議、沙龍等活動)占全年服務場次的20%以上,年服務企業不少于150家次。
6.持續誠信合規經營。近三年未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二)示范基地申報需同時滿足以下運營條件:
1.有良好的基礎設施條件,能夠滿足入駐企業生產經營、創業孵化、創業創新的基本空間和配套服務需求。
2.基地運營管理單位治理結構完善、內部運營管理體系規范,具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年度發展目標和實施方案。
3.基地具有健全的服務管理制度、完備的創業創新服務流程、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監督保證措施,基地具備清楚、明晰的服務臺賬(臺帳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服務訴求、提供服務的記錄,服務時間、地點、參與企業及人數,企業對服務的意見反饋等)。??
(三)示范基地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同時具備以下服務功能中的4項及以上,并達到一定的服務水準:
1.信息服務。具有便于入駐企業查詢的、開放的信息服務系統,為入駐企業提供公共政策信息、研發、設計、制造、經營管理、營銷、融資、供應鏈等信息、協同服務,具有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功能。
2.創業輔導。為創業人員或入駐小微企業提供創業咨詢、開業指導、創業輔導、政策解讀與咨詢等服務,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及援助、代理會計、專利申請、審計、評估等服務。年開展創業輔導活動3場次以上或提供個性化輔導服務5家以上。
3.創新支持。具有知識產權轉化或組織技術服務資源的能力,能夠進行研發項目、科研成果和資本等多方對接。年組織技術洽談會和技術對接會3次以上或年提供個性化技術服務企業5家以上。
4.人員培訓。為創業人員、企業經營者、專業技術人員和員工提供各類培訓,年培訓不少于5場次,年培訓150人次以上。
5.市場營銷。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展覽展銷、貿易洽談、產品推介與合作等活動,每年1次以上;組織入駐企業與行業龍頭企業的產品對接、合作交流等活動,每年1次以上;或年提供個性化市場營銷服務企業5家以上。
6.投融資服務。提供融資信息、組織開展投融資推介和對接等服務。組織融資對接會,每年2次以上,年服務企業20家次以上;或年提供個性化投融資服務企業3家以上;為資金周轉出現臨時困難的入駐企業提供租金緩交、專項輔導、租金轉股權等服務2家次以上。
7.管理咨詢。為企業提供發展戰略、財務管理、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咨詢服務,年開展管理咨詢對接活動3場次以上或提供個性化咨詢服務3家以上。
8.產業共性服務。為企業提供與基地產業布局相關的產業共性服務項目。年服務活動3次以上或年個性化服務企業5家次以上。
以上服務能力和次數的要求可以包含基地引入的第三方專業機構的服務,每場活動服務企業不少于10家。
四、申請認定材料
(一)深圳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請報告。
(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上一年度與本基地相關財務審計報告。
(四)基地專職人員社保清單以及主要服務人員學歷和相關資質材料。
(五)固定經營服務場所房產證、租賃合同復印件。
(六)基地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相關合作協議。
(七)上一年度所開展相關服務的材料,如通知、照片、總結等(按服務類型提供服務項目或活動清單并分類匯總)。
(八)開展相關服務的資格(資質、體系認證)、網站備案、許可證等材料(復印件)。
(九)獲得國家、省、市有關政府部門頒發榮譽及政府資助的證書、批復文件。
(十)深圳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承諾書(通知附固定模板,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五、申報要求
(一)系統申報:
申報單位登錄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按照企業端手冊步驟操作。申報途徑:廣東政務服務網—深圳市—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深圳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認定”。
(二)申報材料要求
1.深圳市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申請報告由申報單位在申報系統中填寫并下載打印。
2.請按照申請材料順序,將申報資料編制目錄并裝訂成冊(膠裝)。申報材料一式兩份,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以上材料均需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多頁的還需加蓋騎縫印章。
3.預約指引: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i深圳”APP 或關注“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微信公眾號。操作流程:【辦事預約】或【預約取號】—【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
(三)申報時間
1.網上填報受理時間:2021年7月1日9:00至7月30日17:00(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1年7月5日9:00至8月2日17:00(注:超過書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時間,系統將不能再修改,收文窗口不再受理材料)。
(四)受理地點
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行政服務大廳西廳綜合受理窗口。
(五)聯系方式
業務咨詢:13312943279
技術支持:0755-27669924
六、申請決定機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七、辦理流程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指南――申請人網上申報――申請人向市行政服務大廳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專家評審(現場核查)――綜合評定――發文公示――印發公文。
八、辦理時限
一批180個工作日
九、證件及有效期
證件:批準文件
有效期:三年
十、證件的法律效力
申請單位憑批準文件獲得認定,并依據相關規定申請市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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