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022年首批次重點新材料扶持計劃申報指南
一、支持領域
重點支持深圳市新材料研發生產企業提升重點新材料的創新水平,進一步推進重點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具體支持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9年版)》、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的《深圳市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0年版)》(以下統稱“首批次目錄”)的首批次新材料產品。
首批次新材料是指企業通過自主研制、引進吸收等方式擁有發明專利,形成具有技術領先優勢或者打破市場壟斷,尚未取得重大市場業績,在首年度銷售的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內的同品種、同技術規格參數的新材料產品。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堅定不移打造制造強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21〕1號)
(二)《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三首”工程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21〕2號)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是在深圳市內(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下同)依法登記注冊的工業企業。
(二)2019年8月5日以來首年度實際銷售額不低于50萬元的符合首批次目錄的新材料產品。
實現銷售是指能提供新材料產品的銷售合同、銷售發票、銀行到賬憑證且到款額須占售價的60%(含)以上、用戶收貨憑證、用戶使用報告等完整銷售行為的佐證材料。
首年度是指項目申報單位簽訂第一筆合同后的整年度(365個自然日),時間范圍不超過2019年8月5日至今。
(三)申報單位具有實授的相關新材料產品關鍵核心技術發明專利,并具有清晰的所有權。
(四)申報單位守法經營,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申報新材料產品的銷售不涉及關聯交易;申報多個項目的,所用專利不存在重復使用情況(每個專利只能使用一次)。
(六)同一項目不得在市政府多個部門申請;已獲得市級政府財政資金資助的同一項目不得再重復申請資助。
四、支持方式和標準
支持方式為事后直接資助,標準如下:
資助標準為資助金額不超過一定期限內深圳市首批次新材料產品銷售額(不含稅)的30%,單個企業可申報資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五、申報材料
申報項目按產品類別劃分(每個項目包含一類產品,對應一個首臺套目錄編號),申報項目的材料須按以下順序排列,不同材料間用紅色紙張相隔,編寫目錄及頁碼,并裝訂成冊(統一使用白色紙質封皮,書脊須打印年份、專題、項目名稱、單位名稱),在材料封面、封底加蓋公章及在材料側面加蓋騎縫公章。材料一式1份。材料清單如下:
(一)提供通過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版原件(申報承諾書須有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深圳市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扶持計劃申請書》。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選擇“深圳市--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搜索申報事項名稱“首批次重點新材料扶持計劃”,在線填報(http://wb.gxj.sz.gov.cn/indprom/sfm/#/apply?itemCode=59070699331442004010002440300);
(二)申報單位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僅提供營業執照);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注明與原件相符,加蓋公章);
(四)稅務部門提供的單位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五)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近三年財務報告或企業法人簽字的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復印件;
(六)新材料生產研發企業和用戶在2019年8月5日至申報截止日前簽訂的銷售合同(合同內容應包含申報新材料產品的主要技術參數,且符合對應目錄主要參數指標。如銷售合同未包含技術參數,則應提供與銷售合同同時簽訂的技術合同等)復印件(如合同為外文的,須翻譯成中文,否則視為無效);
(七)增值稅專用發票及銀行到賬憑證復印件(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可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發票中所列新材料產品名稱必須與申報新材料產品名稱一致,如發票為外文的,需翻譯成中文,否則視為無效;如有多張發票,應提供相應的發票匯總表格);
(八)與銷售合同對應的新材料產品實際用戶使用報告復印件;
(九)發明專利與申報新材料產品關聯性的說明,并提供與申報產品直接對應的已授權國家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及發明專利申報、受理、實質審查、授權等能反映專利實質內容及過程的完整材料;涉及專利轉讓的,需提供發明專利變更申報書、專利轉讓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十)由省級及以上的法定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規范性、具有法律效力的新材料產品檢測報告復印件,如檢測報告為外文的,須翻譯成中文,否則視為無效。
六、申請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21年8月5日至8月23日17:00時。(注: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請;需補正材料的,應當在書面材料受理時間截止前提交補正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申報;網上審核通過后方可提交書面材料,以窗口受理流水號作為完成申報的憑據。)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21年8月5日至9月10日17:30時(工作日時間)。
3.業務咨詢電話:13312943279;
技術支持電話:0755-27669924。
(三)受理地點:深圳市福田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區市行政服務大廳西廳5-43綜合窗口(注:為做好疫情防控,減少人員聚集,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提交材料需提前預約。預約指南:可咨詢在線客服預約。
七、辦理流程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布指南――申請人網上申報――申請人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收文窗口提交申請材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擬定資助金額――社會公示――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達項目資金資助計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撥付資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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