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區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復議工作開始了
深圳市2021年第一批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認定評審工作已經結束,市科創委已于9月4日開放評審結果查詢,企業可自行查詢高企認定評審結果,根據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有關通知要求,坪山區科技創新局負責受理2021年坪山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議推薦相關工作
一、受理時間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
二、受理范圍
坪山區申請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未通過企業,綜合評分未達到70分。
三、復議優先推薦條件
(一)專家評審結果出現明顯錯誤,主要包括:
1.凈資產增長率評分或銷售收入增長率評分,出現2分(含)以上的評分錯誤,且該項評分錯誤直接導致評審結果改變的;
2.企業擁有Ⅰ類知識產權,但知識產權數量評分小于7分(不含);
3.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的加分項應加未加;
(二)專家評審結果未出現明顯錯誤,且具備以下條件的:
1.擁有2018年以來自主研發的獲得授權的Ⅰ類知識產權的企業;
2.上市公司等市、區重點支持等企業;
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已到期,重新認定未通過的企業;
4.年度財審報告為隔年出具及備案(如:2018年財務審計于2020年出具報告及備案)不符合要求被否決,企業成長性財務評分少于4分的企業。
深圳市各區高新補貼金額

四、復議申請材料
(一)高新技術企業復議申述報告(格式自擬,包括得分異議情況說明及原因,蓋公章)(備注:注明企業聯系人、聯系電話);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
(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四)如是2018年度國高企業,須提供2018年國高證書復印件(蓋公章);
(五)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議優先推薦條件的企業,還應當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證明材料:
1.關于《技術領域》規定范圍的:需提供研發合同、知識產權及銷售產品等材料;
2.關于研發費用占比的:需提供《2020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3.關于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的:需提供《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專項審計報告》
4.知識產權方面:提供I類知識產權等資料;
5.國標制定方面:提供企業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的有關材料;
6.財務指標方面:需提供企業近三個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A107010、A107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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