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規定,為組織做好2023年度高新企業申報工作,近日,四川、浙江、云南、吉林、湖北、廣東、上海、海南、新疆印發通知,明確了2023年高新企業認定與管理有關事項。
四川申報時間:
2023年辦理兩批:
5月15日—6月15日受理第1批企業申報,網上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受理紙質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6月15日17:00之前。
8月1日—9月15日受理第二批企業申報,網上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9月13日17:00之前,四川省生產力促進中心受理紙質申報材料截止時間為9月15日17:00之前。
浙江申報時間:
“常年申報、分批評審”。全年高新企業評審工作分兩批次開展,各地方高新企業管理工作協調小組推薦上報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31日、8月31日。省高新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6月、9月分別安排第1輪評審;對未通過第1輪評審的企業,于9月底前統一安排復評;對未通過復評的企業,于10月底前統一安排異議處理。企業須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通過“企業培育”數字化場景進入“高新企業業務入口”,按照“申報指引”自主完成高新企業申報。
云南申報時間:
常年申報、集中受理、定期評審。省高新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集中受理各州(市)推薦報送的高新企業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分別為:2023年7月28日和9月29日兩批次,第三批次視情況組織。企業向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提交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吉林申報時間:
第1批高新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
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進入“高新企業認定系統”,按要求進行申報。企業提交網上申報材料的同時須在申報截止日前向吉林省高新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提交下列紙質申報材料1份。
湖北申報時間:
常年申報、及時審核。企業結合實際情況自主確定申報時間,并于10月8日前完成申報,各地科技部門于10月11日前完成審核推薦。
廣東申報時間:
2023年廣東省高企認定申報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網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開展,全年分3批次受理,每家企業只能申報1次。
第1批高企網上申報時間截止2023年6月20日;
第二批高企網上申報時間截止2023年7月20日;
第三批高企網上申報時間截止2023年8月20日。
聯系方式:13312943279(微信同號)
上海申報時間:
上海市高新企業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20日。
上海市高新企業認定采取“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先行注冊,市政府“一網通辦”平臺(http://zwdt.sh.gov.cn)線上提交材料,受理點形式審查,網上專家評審,認定公示后提交書面材料的方式開展。
海南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截止日期:2023年6月10日。
光盤提交截止日期:2023年6月17日。
市縣科技管理部門向省科技廳報送截止日期:2023年6月22日。逾期網上系統會自動關閉,請盡量提前做好申報工作。
新疆申報時間:
申請第1批認定的企業申報材料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報;
申請第二批認定的企業申報材料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材料上報。
國家高新企業基本條件:
按照《高新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認定高新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
如下要求:
1.Z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Z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Z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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