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區發展和財政局關于申報2018年中央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根據財政部《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6〕8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申請2018年中央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深財科〔2019〕2號)等規定,為做好區2018年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資金申報內容。本次申報的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共包括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以獎代補等4個使用方向。
二、申報材料報送要求。請附上具體申報材料,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于2019年3月10日前報區發展和財政局。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電子郵箱:czglkzh@szgm.gov.cn。以上數據和材料請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報送,逾期未報視同放棄。請各單位嚴格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報送材料,并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數據的準確性負責,確保申報資料真實合規。申報材料具體包括:
(一)總體申報材料:
1.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書面報告;
2.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1);
3.上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涉農貸款整體情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及信貸投放情況,創業擔保貸款發放情況,政策執行的效果、存在問題、政策建議等,具體說明資金的申請、批復、撥付、結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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