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級工程技術研發中心、產品檢測中心認定扶持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工程技術研發中心認定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研發機構;
(2)依托單位是企業的,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1億元,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納稅額(含免抵退稅)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上年度研究開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在5%以上或投入超過500萬元;工程中心的專業技術開發人員在20人以上,其中中級職稱或碩士學位以上的人員應占35%以上,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人員應占10%以上;
(3)依托單位是研發機構的,上年度凈資產不低于500萬元;取得6項以上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外觀設計專利除外);專業技術開發人員在20人以上,其中中級職稱或碩士學位以上的人員應占50%以上,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人員應占30%以上;
(4)具備必要的科研設備、場地等條件,有必要的檢測、測試、分析手段和工藝設備。
(二)申請檢測中心認定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國家級機構認定或授權的認證資格,能獨立完成檢測并出具報告;
(2)檢測服務對象是我區鼓勵發展或優勢傳統產業,且定位和發展方向明確,對科技創新有促進作用;
(3)檢測中心場地面積300平方米以上;
(4)科研、設計檢測等技術服務儀器設備300萬元以上;
(5)擁有與業務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10人以上;
(6)上年度檢測服務收入不低于500萬元。
(三)不屬《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制情形;
(四)符合《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創新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

二、申請材料
登錄深圳市龍崗區科技創新局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www.kjj.lg.gov.cn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一、申請區級工程技術研發中心認定提交以下資料:
(一)依托單位為企業:
1、中心建設報告原件(固定格式);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驗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復印件(驗原件);
4、上年度財務(含研發支出專項)審計報告及中心建設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驗原件);
5、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6、與中心相關的科技成果或專利等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7、中心人員結構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復印件)
8、中心儀器設備清單;
9、其他說明。
(二)依托單位為科研機構
1、中心建設報告原件(固定格式);
2、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3、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中心建設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驗原件);
4、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或專利等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5、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6、中心人員結構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復印件)
7、中心儀器設備清單;
8、其他說明。
二、申請區級產品檢測中心認定提交以下材料:
1、中心建設報告原件(固定格式);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驗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國家級機構認定或授權的認證資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及中心建設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復印件(驗原件);
5、中心人員結構證明材料(學歷學位、職稱證書復印件);
6、中心儀器設備清單;
7、上年度為區內企業進行檢測服務的企業及費用清單;
8、其他說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A4紙正反面打印/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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