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深圳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代辦處專利窗口業務辦理方式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廣東省關于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決策部署,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全面加強專利商標服務窗口業務管理的通知》(國知辦函運字〔2020〕74號)精神,結合單位工作實際,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專利窗口業務辦理方式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間,暫停服務窗口面對面辦理專利業務。提倡申請人、代理機構、社會公眾通過網上辦理各項業務。
(一)辦理專利申請業務可通過中國專利電子申請網或者CPC客戶端,網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通過紙件申請專利的,請將申請文件郵寄到代辦處。地址:深圳市南山區高新區南區深圳軟件產業基地4棟C座六樓,郵編:518054。
(二)辦理專利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繳費業務可通過中國專利電子申請網繳費,網址:http://cponline.cnipa.gov.cn,收費票據請選擇郵寄;或者通過銀行匯款繳納,匯款后請在繳費信息補充系統填寫繳費明細,網址:http://fee.cnipa.gov.cn。繳費成功后,代辦處通過郵寄方式送達收費票據。
(三)辦理專利費減備案、專利登記簿副本、批量法律狀態證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專利權質押登記、在先文件副本、專利文檔查閱復制等業務可通過專利事務服務系統,網址:http://cpservice.cnipa.gov.cn。網上提交申請后,還需要提供紙質材料的,請通過郵寄方式寄送到代辦處,并在信封上注明需要辦理的業務類別。
(四)專利優先審查、費減備案證明材料請通過郵寄方式辦理。通過郵寄方式辦理業務的,應認真填寫回郵地址和聯系方式,確保各類回寄文件能準確送達。代辦處通過掛號信郵寄各類官方文件,并且已預付郵資。
二、疫情防控期間,開展專線電話咨詢和遠程網上業務指導服務。
網址:http://www.sziprs.org.cn/
三、疫情防控期間,調整通知書發文和專利證書自取發文時間。已經在代辦處開通“專用信箱”領取通知書發文業務或專利證書自取業務的代理機構,暫不按照《自取承諾書》約定的時間領取文件。在疫情防控時期,由代辦處向各代理機構郵寄。代理機構收到通知書和證書后,在文件交接單上加蓋本機構公章,并將文件上傳至郵箱(郵箱地址:DONGWJ@mail.amr.sz.gov.cn),文件交接單紙件暫由代理機構留存,并在疫情防控期結束后交回代辦處。
四、已經在代辦處窗口遞交專利申請、專利登記簿副本或批量法律狀態申請、專利權質押登記、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在先文件副本,還未到窗口領取通知書或證明文件的,不再按照約定時間到代辦處窗口領取,改為由代辦處統一通過掛號信郵寄。
五、當事人因疫情相關原因延誤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適用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可以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第三五零號公告辦理權利恢復手續。
六、恢復窗口辦理業務時間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信息來源:深圳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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