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大鵬新區2020年2月市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擬發放名單的公示
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273號)和《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深人社規〔2016〕20號)的有關規定,大鵬新區組織人事局已受理2020年2月大鵬新區市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并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人信息,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核查和大鵬新區組織人事局的審核,大鵬新區共11人符合市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條件,申請人名單及相關情況見附件,按照相關要求現予以公示。
一、公示時間
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共5個工作日。
二、補貼發放條件
(一)受理范圍:2016年3月23日后經新區人力資源部門新招調的在職人才、新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應屆畢業生由市人力資源部門受理)。2016年3月22日前已經辦理人才引進手續并在2016年3月23日后再次申辦引進的人員及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申請租房補貼。
(二)學歷條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學歷為準。
(三)年齡條件:歸國留學人員無年齡限制,在職人才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未滿30周歲、碩士未滿35周歲、博士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引進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四)發放條件:具有本市戶籍、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五)補貼申請時間:2020年2月。
三、投訴監督
公示期間,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對公示內容以及人才租房補貼工作予以監督,發現問題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大鵬新區組織人事局反映。反映人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并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以示負責。投訴舉報信息一經查實,大鵬新區組織人事局將根據《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投訴地址:大鵬新區葵涌辦事處金嶺路1號管委會1號樓1610)
附件:大鵬新區2020年2月市級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擬發放名單
如需了解附件內容可聯系至善科技客服(微信號:13312943279)獲取

來源:大鵬新區組織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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