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技術改造資助申報的通知
根據《深圳市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光府規〔2019〕14號)及《深圳市光明區企業高質量發展扶持操作規程》(深光工信〔2020〕77號)相關規定,現對2020年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資助項目進行受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領域
重點支持實施技術改造項目提升工業增加值率的規上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項目的規下工業企業。
二、支持數量、資助方式及標準
(一)支持數量:受年度財政預算安排總量控制。
(二)資助方式及標準:事后資助,對實施技術改造項目提升工業增加值率的規上工業企業,按技術改造項目實際投資額10%,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規下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項目,按實際投資額10%,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資助金額考慮企業地方財力貢獻。

三、申報時間
(一)網絡填報申報時間: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至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18時止(注:網上申報在非工作日也可進行。超過網絡填報受理的截止時間,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請);
(二)紙質材料申報時間:2020年4月6日(星期一)至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18時止。
四、申報條件
(一)近三年信用記錄良好,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申請資助時不在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犯法失信企業名單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數據為準)。
(二)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以推動技術進步、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為目標,促進區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
(三)所從事行業或開展的業務按照有關規定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核準、備案或需取得相關資質的,應按要求取得。
(四)注冊登記地、納稅地和統計地均在光明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五)近三年經營規范,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及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且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消防、社保、統計、財稅等方面未受到10萬元(含)以上罰款處罰。
(六)技術改造項目實施地在光明區。
(七)企業已完成其技術改造項目備案,并在國家或深圳市統計系統中及時進行技術改造投資填報。
| 上一條:關于2020年南山區人才素質提升工程項目資助的申報通知 | 下一條:關于2020年光明區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技術改造資助申報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