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說明
為福田轄區中小科技企業融資分擔風險,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發展分項年度預算中預留部分資金作為風險代償金預存在提供貸款的銀行,幫助企業獲得貸款支持。
申報條件:
(1)在福田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服務業務;
(2)企業成立時間原則上為兩年(有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3)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已經獲得專利、軟件產品登記證書或取得相關生產及服務批準;
(4)營業收入較上一年增長13%(含)以上,或前兩年營業收入平均增長13%(含)以上。
二、資助金額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請100萬元(含)以上500萬元(含)以下、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銀行貸款。
三、申報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
2、企業最近一期驗資報告
3、近兩年財務年度審計報告(含年度營業收入增長率、營業收入)及即期財務報表
4、近三年在福田區的納稅證明(國稅和地稅)
5、獲得的專利等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或商標登記文件等
四、申請流程
第一步:登錄“福田政府在線”網站,點擊“福田區政府產業資金網”專欄,在線填報《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等信息表格。
第二步:按照本《申請指南》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完成材料的掃描上傳(文檔總量控制在20M以內)。電子文檔的命名與材料名稱保持一致。
第三步:在線打印《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等信息表格及提供《申請指南》所列的材料,將紙質材料(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遞交到“福田區行政服務大廳”指定窗口,受理部門對材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初步審核。材料受理后的流程詳見附表《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受理流程圖》。
申報材料中的所有復印件必須加蓋申請單位公章,合訂成冊后必須蓋騎縫章。材料裝訂順序按本《申請指南》的表格序號排列,材料厚度較小可采用豎排左側兩個釘裝訂,材料厚度較大時采用膠裝、線裝、打孔裝之中一種,不能采用拉桿式包裝。未按要求裝訂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補充說明
(一)主管部門可以根據資金情況,在《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創新實施細則》的原則框架內微調當年受理種類、申報材料和具體要求并予以公布,申請單位應按最新公布準備相關材料。
(二)主管部門在初審過程中可以采取上門調研和向第三方材料提供方查驗真實性等方式進行審核。如發現申請方提供材料不規范或不足以證明有關事實,可要求申請方補充,申請單位應予以配合。
(三)限制和除外情形等事項按照《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創新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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