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深圳市南山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倍增支持計劃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2019年南山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倍增支持計劃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符合條件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均可申報(2019年被首次認定為國高的南山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南山區倍增支持計劃項目資金20萬元;2019年被再次認定為國高的南山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南山區倍增支持計劃項目資金10萬元)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金額
對2019年度首次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一次性20萬元財政獎勵;對2019年度再次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一次性10萬元財政獎勵。
二、申報對象
注冊在南山區,且2019年度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注:企業更名后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的不再給予獎勵)。
三、申報時間
2020年4月24日9:00至5月13日18:00。
四、專項資金不予政府資助的幾種情形
(一)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二)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三)近三年內申請單位以及單位法人存在違規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賄賂、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的。
(四)提出資助申請后,將企業注冊地搬離南山和未按規定提交統計報表、在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填報相關數據的。
(五)近三年內存在資金使用績效評價不合格情況的。
五、最近三年累計獲得資金扶持額度:
(一)100萬元(含)以上300萬元以下的企業,原則上應書面承諾獲得扶持資金后三年內注冊登記地址不遷出南山區。
(二)3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原則上應書面承諾獲得扶持資金后五年內注冊登記地址不遷出南山區。
(三)未改變在南山區的納稅義務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并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好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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