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組織推薦2020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推薦2020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通知》要求,為做好我省2020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推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請各地市在擁有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中,擇優推薦不超過2家企業申報。申報企業應在制造業重點領域具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突出成果,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申報材料編寫要求按《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有關規定執行。
一、認定及授牌
示范企業的認定每年組織一次,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財政部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認定,并授予“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每年集中認定和授牌一次。
二、申報示范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
(二)在國內建有科研、生產基地且中方擁有控制權;
(三)已認定為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
(四)技術創新成果通過實施技術改造,取得了較顯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從業人員300人以上,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以上。
三、認定基本標準
(一)具有核心競爭能力和領先地位。掌握企業發展的核心技術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整體技術水平在同行業居于領先地位。積極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企業研發投入占年銷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發機構或與國內外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在領先的技術領域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
(三)具有行業帶動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業發展中具有較強的帶動性或帶動潛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創新,通過競爭發展,形成了企業獨特的品牌,并在市場中享有相當知名度。
(四)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企業近3年連續盈利,整體財務狀況良好,銷售收入和利潤總額呈穩定上升勢頭,現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
(五)具有較強應用新技術能力。積極實施技術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能力,節能減排降耗具有較強示范作用。
(六)具有創新發展戰略和創新文化。重視企業經營發展戰略創新,努力營造并形成企業的創新文化,把技術創新和自主品牌創新作為經營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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