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崗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引進激勵
一、扶持項目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引進激勵
二、項目類別
核準制
三 、網上受理期
4月30日-6月5日
四、書面材料受理期
4月30日-6月12日

五、申請條件
1.創新載體為各級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新產業園,其運營管理單位是在龍崗區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登記地址在龍崗區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機構。
2.創新載體上一年度培育企業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或從區外引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3.對上一年度從區外引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從區內遷出后又遷入的企業不納入計算)的創新載體,每引進1家,給予5萬元的引進激勵。
4.對入駐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30家以上,且同比增長率達30%以上的創新載體,一次性給予30萬元培育激勵。同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只能在一個創新載體計算數量。
六、申請材料
(一)申報書(通過龍崗區產業管理服務平臺系統打印)
(二)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驗原件)
(三)上年度納稅證明(驗原件)
(四)園區獲得認定的文件或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五)上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驗原件)
(六)上一年遷入及培育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前年園區已入駐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七)園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租賃合同或買賣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八)上述材料按順序合并裝訂成冊,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兩面復印。凡要求提交復印件的,同時查驗原件。上述材料須加蓋騎縫公章。
七、申報要點
1.申報單位統計地須在龍崗區,統計信息以區統計局數據為準,如申報單位未在區統計局填報信息的,請于申報前到區統計局或街道經科辦填報信息。
2.創新載體須為各級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新產業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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