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區2020年度集成電路第三代半導體專項申報指南(支持產業鏈協同發展類-支持EDA軟件購買和使用專項資助)
一、政策內容
對企業購買EDA設計工具軟件(含軟件升級費用)、采購轄區公共服務平臺的集成電路設計服務或利用公共服務平臺使用EDA設計工具軟件的,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每家企業年度最高分別為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資助。
二、設定依據
(一)《深圳市坪山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集成電路第三代半導體產業發展若干措施》(深坪府規〔2018〕3號)
(二)《深圳市坪山區科技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深坪府辦規〔2020〕5號)
三、申報條件
(一)申請本項資金資助的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坪山區注冊并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注冊地、納稅地“二地”合一的獨立法人。
2.守法經營、有規范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配合完成統計數據申報。
(二)申請該資助款項的企業的主營業務需滿足《適用對象主營業務目錄》的標準。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項資金不予資助:
1.近三年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過刑事處罰的。
2.近兩年在安全生產、消防、環保、勞動關系領域受到過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行政處罰且經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關領域受到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處罰的。
3.在申報專項資金過程中弄虛作假,虛報、謊報企業信息,或拒絕配合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的。
4.同一企業就同一事項重復申請并獲得資助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資助方式
本資助計劃屬核準類。
五、所需材料
(一)《支持產業鏈協同發展——支持EDA軟件購買和使用專項資助項目申請書》及電子版;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新版,驗原件,收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簽字樣本;
(四)上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注冊未滿一年的可提供驗資報告)、最近三個月的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
(五)稅務部門開具的單位上年度納稅證明(加蓋公章);
(六)企業使用或購買軟件:采購設計服務經費支出的第三方專項審計報告、合同、支付憑證、發票等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七)審核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注意事項
采購轄區公共服務平臺的集成電路設計服務的,設計服務所包括事項不可與其他條款重復,如IP復用,MPW流片,測試驗證等。
信息來源:坪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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