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大數據平臺建設項目申報
(一)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2019年10月22日上午10:00起至2019年10月31日截止。
登錄后選擇辦理情形:知識產權大數據平臺建設項目,勾選同意《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服務條款》內容,點擊下一步進入申報。
本項目網上申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二)資助標準
推進知識產權大數據平臺建設,扶持我市企事業單位建設知識產權大數據平臺。被確認為本項目承辦單位的,與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簽訂兩年資助合同,資助不超過4家,每個項目政府資助總金額400萬元,將根據合同執行情況,分期支付。
(三)申報條件
申請人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從事專利、商標、版權大數據平臺開發建設的企事業單位;支持事業單位與數據企業聯合申請;
2.開展過知識產權數據服務業務,具備知識產權數據分析服務能力,有完整的IT技術和知識產權分析融合型技術團隊,承擔過政府或企業知識產權數據分析項目;
3.已建設知識產權大數據平臺,具備提供高校、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發展產業及知識產權區域布局工作等領域的數據服務的能力;
4.知識產權大數據平臺的數據庫設置于標準化機房(自建或委托管理),知識產權數據量應不少于2000萬條;知識產權大數據平臺已建設完成數據平臺接口,具備向我市提供知識產權數據接口的技術條件。
(四)申報材料
1.項目申請書(即系統填寫項目申報信息);
2.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材料(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知識產權大數據平臺展示資料;
4.滿足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條件的相關證明文件(知識產權數據分析、數據應用系統或平臺開發服務經驗證明材料,團隊知識產權技術分析和IT技術的綜合能力證明材料,承擔過政府知識產權數據分析類項目證明材料,系統或平臺提供支撐的物理機房服務器或云服務器證明材料,數據庫基礎數據量證明材料,數據庫更新頻度證明材料,平臺自主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五)審批程序
本項目受理、評審、管理、資金撥付,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1.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當年知識產權工作目標發布年度項目申請指南(通知)。
2.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按照《深圳市知識產權專家庫管理辦法(試行)》(深市監規〔2019〕5號)的規定,從知識產權專家庫中抽選7位以上(含7人)單數專家對申請項目進行統一評審,并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對有關申請項目開展實地考察評價。
3.市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根據專家組評審意見,提出專項資金資助或獎勵項目方案,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4.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根據公示結果按相關規定程序辦理財政資金預算申請和資金撥付。
5.與申報單位簽訂項目合同,并按合同規定開展資金撥付。
(六)不予資助情形
1.不符合《深圳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操作規程》(深市監規〔2019〕6號)申報條件的;
2.被列入市財政專項資金違規、失信信息名單的;
3.經查詢深圳市信用網,發現有嚴重違法失信信息;
4.經查詢人民法院公告網,發現已進入破產清算的;
5.存在《深圳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操作規程》第二十四條:申請專項資金的單位、個人及其他利益相關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財政資金的。第二十五條: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出具虛假報告、提供虛假合同,或者與申請人串通造假,騙取財政資金的情形;
6.存在違反《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情形。
(七)注意事項
根據《深圳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操作規程》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申請專項資金的單位、個人及其他利益相關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財政資金的,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出具虛假報告、提供虛假合同,或者與申請人串通造假,騙取財政資金的,依法依規納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并實施失信聯合懲戒。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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