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龍華區2020年度總部企業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鼓勵區總部經濟發展,扶持總部企業做大做強,根據《深圳市龍華區加快發展總部經濟實施辦法》和《龍華新區加快發展總部經濟若干措施實施細則(試行)》(詳見附件1、2,注:新政策實施前認定的總部企業,按原政策享受扶持),開展2020年度龍華區總部企業資金扶持申報工作。為做好該項資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名單詳見附件3)
(一)龍華區2017、2018年度第一批認定的總部企業
(二)龍華區2018年度第二批、2019年度認定的總部企業
二、資助標準
申報對象(一)資助標準詳見《龍華新區加快發展總部經濟若干措施實施細則(試行)》中“扶持措施”第十一條至第十二條,第十五條至第十六條。
申報對象(二)資助標準詳見《深圳市龍華區加快發展總部經濟實施辦法》中“支持措施”第八條至第十二條。
三、申報時間
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28日
四、申報材料和受理單位
(一)《深圳市龍華區總部企業扶持申請書》;
(二)申請稅收貢獻獎勵的需提供稅務登記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前兩年度納稅證明;
(二)申請租賃總部辦公用房補助的需提供租賃合同、發票及銀行回單;
(三)申請購買總部辦公用房補助的需提供購房合同、房產證、發票及銀行回單;
上述材料均一式兩份,各類證明、票據均驗原件,收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受理單位:龍華區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龍華區富康行政服務中心A1901)
附件
1.深圳市龍華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龍華區加快發展總部經濟實施辦法的通知(深龍華府規〔2018〕2號)
2. 龍華新區加快發展總部經濟若干措施實施細則
3. 龍華區總部企業資金扶持申報名單

信息來源:龍華區總部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發布日期: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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