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0年龍崗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激勵的申報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創新實施細則》,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網絡受理期: 4月30日-6月5日 書面材料受理期:4月30日-6月12日
二、申報要求
1.在龍崗區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2019年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3.2018年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因企業名稱變更2018年未申請的,現已完成變更手續。
4.區外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遷入我區的企業,須在我區注冊、納稅滿一年。
二、申報要點
(一)申報單位統計地須在龍崗區,統計信息以區統計局數據為準,如申報單位未在區統計局填報信息的,請于申報前到區統計局或街道經科辦填報信息。
(二)如果公司名稱發生變更,但國高證書未完成同步變更的,不予以受理。
三、資助標準
首次申請龍崗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激勵的,經核準符合條件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激勵;之后再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的,每次給予10萬元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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